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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-SPAM 是什麼?用白話解釋美國的電子郵件法

CAN-SPAM 法是美國規範商業電子郵件的法律。它不要求事先取得同意,但每封商業電子郵件都必須符合幾項要求,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執法。寄信給美國的收件者時,就需要注意這部法律。

主要要求

  • 不得使用不實或誤導的標頭資訊(From、To、Reply-To 與傳送路徑)。
  • 不得使用欺騙性的主旨,主旨必須反映內容。
  • 標明這封信是廣告。
  • 記載有效的實體郵寄地址。
  • 清楚告訴收件者如何拒絕今後的郵件。
  • 在 10 個工作天內處理退訂要求,且退訂機制在寄出後至少 30 天內都要能使用。
  • 即使由其他公司代為寄送,您仍須負責。

適用對象

凡是主要目的在於廣告或推銷商業產品、服務的電子郵件都適用。企業電子報通常被視為商業郵件。

只有交易或關係內容的郵件(例如訂單確認信),大部分規定都不適用,但仍不得包含不實或誤導的傳送路徑資訊。

罰則

根據 FTC 的指南,每一封違法的郵件,最高可處 53,088 美元的罰款。

與台灣的差異

台灣沒有垃圾郵件專法,寄送電子報主要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。法律並未要求在主旨標示「廣告」。蒐集電子郵件地址時須有依據並告知第 8 條規定的事項;當事人拒絕行銷時應即停止,首次行銷時須提供免費的拒絕方式(第 20 條)。詳情請見台灣電子報法規指南。

Newsletter Ready 的做法

每一期都會自動插入必要的寄件者資訊。

每一期都附有看得見的取消訂閱連結與一鍵取消訂閱標頭,取消訂閱立即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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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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